




艾曲波帕(艾曲泊帕乙醇胺片)是一种用于治疗慢性免疫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的药物。本文将详细介绍艾曲波帕的标准剂量及其使用注意事项,帮助患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该药物。
艾曲波帕的初始剂量因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异。对于大多数成人患者,推荐的初始剂量为50毫克(mg),每日一次。然而,对于东亚/东南亚人种的患者或中度、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起始剂量应调整为25毫克(mg),每日一次。
在开始使用艾曲波帕后,医生会根据患者的血小板计数和出血风险的需要调整剂量。目标是使血小板计数达到并维持在≥50x109/L。剂量调整应基于血小板计数的反应,不应使用艾曲波帕使血小板计数正常化。在临床试验中,血小板计数通常在开始使用艾曲波帕后的1-2周内增加,而在停止使用艾曲波帕后的1-2周内下降。
对于1-5岁的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儿科患者,初始剂量为25毫克(mg),每日一次。对于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A、B、C级)的患者,剂量也应减少至25毫克(mg),每日一次。如果患者同时有东亚/东南亚血统和肝功能不全,初始剂量应进一步减少至12.5毫克(mg),每日一次。
在使用艾曲波帕期间,定期进行临床血液学和肝脏检查,并根据医生的建议调整剂量。在开始使用艾曲波帕后,每周评估全血细胞计数,直到达到稳定的血小板计数。此后,每月获取有差异的全血细胞计数,包括血小板计数。当在口服混悬液和片剂之间切换时,每周评估血小板计数,持续两周,然后遵循标准的每月监测。
艾曲波帕与多种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影响药物的吸收效果或增加副作用的发生率。例如,艾曲波帕可与多价阳离子(如铁、钙、镁、铝、硒和锌)发生螯合作用,因此应在抗酸药、乳制品和其他含有多价阳离子的药物使用前间隔至少2小时或使用后间隔至少4小时服用。与血脂调节药物(包括阿托伐他汀、氟伐他汀、洛伐他汀、普伐他汀和辛伐他汀)合用时,需减量并仔细监测药物的副作用。
肾损伤患者通常不需调整剂量,但由于使用艾曲波帕治疗肾损伤的经验有限,因此肾损伤患者应谨慎使用并密切监测肾功能指标。肝损伤患者应慎用艾曲波帕,若必须使用,则需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并密切监测肝功能指标。此外,儿童、青少年、老人、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有血栓栓塞风险等人群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必要时及时调整用药剂量。
在最大每日75毫克的艾曲波帕治疗4周后,如果血小板计数未增加至足以避免临床重要出血的水平,则应停用艾曲波帕。反应过度的血小板计数或重要的肝脏测试异常也需要停用艾曲波帕。停用艾曲波帕后至少4周内,每周获取具有差异的全血细胞计数,包括血小板计数。
通过了解艾曲波帕的标准剂量及其使用注意事项,患者可以更安全有效地使用该药物,减少不必要的风险。希望本文提供的信息能够帮助患者更好地管理自己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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