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射用紫杉醇是一种重要的抗癌药物,广泛应用于多种恶性肿瘤的治疗。该药物通过抑制微管蛋白聚合,阻止细胞分裂,从而发挥抗肿瘤作用。本文将详细介绍注射用紫杉醇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并提供一些用药注意事项。
注射用紫杉醇适用于治疗在联合化疗失败后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既往治疗应包括蒽环类药物,除非临床上有禁忌。具体用药方案为:260mg/m²静脉输注30分钟,每3周一次。
注射用紫杉醇也用于无法接受根治性手术或放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推荐剂量为100mg/m²,在每21天周期的第1、8、15天静脉输注30分钟。卡铂需在每个周期第1天注射用紫杉醇输注后立即使用。
注射用紫杉醇还可作为一线治疗,与吉西他滨联合用于转移性胰腺腺癌患者。推荐剂量为125mg/m²,在每28天周期的第1、8、15天静脉输注30-40分钟。吉西他滨需在每个周期第1、8、15天注射用紫杉醇输注后立即使用。
使用注射用紫杉醇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首先,医生会评估患者的肝功能、肾功能和血液指标,确保患者适合使用该药物。其次,患者需在用药前进行预处理,以减少过敏反应的风险。预处理通常包括使用抗组胺药和糖皮质激素。
注射用紫杉醇的具体用药由专业医疗人员进行操作。建议患者在静脉滴注过程中,对注射部位密切观察,警惕任何可能出现的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100mg。输注时间应限制在30分钟内,以降低输液相关反应的风险。输注期间需密切监测输注部位是否出现外渗或药物浸润。
用药后,患者需定期进行血液检查,监测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水平。如果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500/mm³持续≥7天),需减量或暂停治疗。对于出现严重神经病变的患者,需暂停治疗直至症状缓解后再调整剂量。此外,还需密切监测肝功能和肾功能,确保药物的安全使用。
注射用紫杉醇的严重骨髓抑制具有剂量依赖性。使用期间需通过频繁全血细胞计数监测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水平。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00/mm³患者禁用。治疗中若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需减量或暂停治疗。
感觉神经病变与剂量和疗程相关。乳腺癌患者出现≥3级神经病变需暂停至恢复至1-2级后减量;肺癌及胰腺癌患者需恢复至≤1级后调整剂量。
孕妇禁用,可能导致胎儿损伤。育龄女性需避孕至末次用药后6个月,男性患者伴侣需避孕至末次用药后3个月。哺乳期女性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后2周内不建议哺乳。老年人可能更容易出现某些副作用,如骨髓抑制、周围神经病变和关节痛,需密切监测。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或终末期肾病患者需谨慎使用。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度至重度肝功能损害需调整剂量并密切监测。
注射用紫杉醇在多种恶性肿瘤的治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正确使用和密切监测是确保疗效和安全性的关键。希望本文能为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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