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braxane(注射用紫杉醇)是一种被广泛应用于多种恶性肿瘤治疗的药物,自2005年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以来,已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上市。Abraxane的独特之处在于其采用白蛋白结合技术,提高了药物的溶解性和生物利用度,减少了传统紫杉醇制剂所需的溶剂相关不良反应,为癌症患者提供了新的治疗选择。
Abraxane主要用于治疗以下几种恶性肿瘤:
Abraxane的具体用法用量根据不同的适应症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用药指导:
推荐剂量为260 mg/m²,静脉输注30分钟,每3周一次。在给药前12小时和6小时分别口服地塞米松10 mg,以预防过敏反应。治疗前30-60分钟,还需静脉注射抗组胺药物。
推荐剂量为100 mg/m²,在每21天周期的第1、8、15天静脉输注30分钟。卡铂需在每个周期第1天Abraxane输注后立即使用。治疗前12小时和6小时分别口服地塞米松10 mg,治疗前30-60分钟静脉注射抗组胺药物。
推荐剂量为125 mg/m²,在每28天周期的第1、8、15天静脉输注30-40分钟。吉西他滨需在每个周期第1、8、15天Abraxane输注后立即使用。治疗前12小时和6小时分别口服地塞米松10 mg,治疗前30-60分钟静脉注射抗组胺药物。
正确使用Abraxane不仅需要遵循医嘱,还需要了解和注意一些重要的用药事项,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药物疗效并减少不良反应。
Abraxane可能导致严重的骨髓抑制,主要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使用Abraxane治疗期间需通过频繁的全血细胞计数监测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水平。如果中性粒细胞绝对值低于1500/mm³,应暂停治疗;如果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500/mm³持续≥7天),乳腺癌和肺癌患者需减量;胰腺癌患者需暂停治疗直至中性粒细胞≥1500/mm³或血小板≥100,000/mm³。
Abraxane可能导致感觉神经病变,其严重程度与剂量和疗程相关。乳腺癌患者出现≥3级神经病变需暂停治疗至恢复至1-2级后减量;肺癌及胰腺癌患者需恢复至≤1级后调整剂量。
Abraxane可能导致严重的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治疗前12小时和6小时分别口服地塞米松10 mg,治疗前30-60分钟静脉注射抗组胺药物可以有效预防过敏反应。如果患者曾发生严重超敏反应,应考虑预处理;对发生严重超敏反应的患者禁止再次使用。
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Abraxane时需特别小心。总胆红素>5×ULN或AST>10×ULN的患者禁用;胰腺癌患者总胆红素>1.5×ULN需调整剂量。肝功能不全患者需密切监测骨髓抑制毒性。
Abraxane含有来自人血的白蛋白成分,虽然传播病毒性疾病和克雅病的风险极低,但仍需注意这一潜在风险。此外,输注期间需密切监测输注部位是否出现外渗或药物浸润,将输注时间限制在30分钟内可降低输液相关反应风险。
通过合理的用药和监测,Abraxane可以有效地帮助患者控制病情,提高生活质量。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不适,请及时咨询您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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