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米伐木肽(Mifamurtide)是一种用于治疗非转移性骨肉瘤的药物,主要针对儿童、青少年和年轻人。本文将详细介绍米伐木肽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并提供一些重要的用药注意事项。
米伐木肽适用于儿童、青少年和年轻人,用于治疗宏观完全手术切除后的高级别可切除非转移性骨肉瘤。这种药物通过增强免疫系统的功能,帮助患者更好地抵抗肿瘤的发展和复发。
对于所有患者,米伐木肽推荐剂量为 2mg/m²体表面积。具体用法如下:
米伐木肽通常与其他化疗药物联合使用,以提高治疗效果。具体的治疗方案应由专业的医疗团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
在使用米伐木肽的过程中,患者可能会出现一些副作用,常见的包括寒战、发热、疲劳、恶心、心动过速和头痛。如果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联系医生。
米伐木肽应储存在冰箱 2°C-8°C中,不要冻结。将小瓶放在外纸箱中避免光照。药物的有效期为 30个月。
对于有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病史的患者,应考虑在预防的基础上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如果发生严重的呼吸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米伐木肽并开始适当的治疗。
由于米伐木肽在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变异性更大,且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安全性数据有限,建议对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米伐木肽时要谨慎。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米伐木肽时也应谨慎。
米伐木肽与化疗药物联合使用时,没有证据表明会干扰化疗的抗肿瘤作用。然而,如果在同一化疗方案中使用米伐木肽和阿霉素或其他亲脂性药物,建议分开给药时间。米伐木肽与环孢素或其他钙调磷酸酶抑制剂避免同时使用,因为可能对脾巨噬细胞和单核吞噬功能有影响。大剂量非甾体抗炎药(环氧化酶抑制剂)可以阻断米伐木肽脂质体的巨噬细胞激活作用,因此应避免使用。米伐木肽可以通过刺激免疫系统起作用,在应用米伐木肽治疗期间应避免长期或常规使用皮质类固醇。
30岁以上成年人:骨肉瘤研究中接受治疗的患者年龄均不超过 65岁,而在 III期随机化研究中,只纳入了年龄不超过 30岁的患者,因此,没有足够的数据推荐在 30岁以上的成年人患者中的剂量,如需使用,请咨询自己的治疗医师。
0-2岁儿童:米伐木肽在 0-2岁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无数据。
孕妇:尚无关于孕妇使用米伐木肽的数据。不建议在怀孕期间和未使用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使用米伐木肽。
哺乳期妇女:尚不清楚米伐木肽是否会通过母乳排出,在决定是否继续或者停止母乳喂养或继续以及停止治疗时,应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儿童的益处和米伐木肽治疗对妇女的益处。
肾脏损害:轻度至中度肾(肌酐清除率(CrCL)30mL/min)或肝功能损害(Child-Pugh A级或 B级)对米伐木肽的药代动力学没有临床意义的影响;因此,这些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米伐木肽时应谨慎。
米伐木肽的施用通常与短暂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有关,通常与化疗联合使用。中性粒细胞减少热的发作应加以监测和适当处理。如果服用米伐木肽后持续发热或发冷超过 8小时,应评估是否存在败血症。
米伐木肽与心包炎和胸膜炎等明显炎症反应体征的关联并不常见,有自身免疫、炎症或其他胶原蛋白疾病史的患者慎用米伐木肽。在米伐木肽给药期间,应监测患者的异常体征或症状,如关节炎或滑膜炎,提示不受控制的炎症反应。
有静脉血栓形成、血管炎或不稳定心血管疾病史的患者在使用米拉法肽期间应密切监测。如果症状持续并且病情加重,应延迟或停止给药。另外建议在第一次给药后和几次给药后再次监测凝血参数。
偶有过敏反应可能与米伐木肽治疗相关,包括皮疹、呼吸急促和 4级高血压。可能很难区分过敏反应和夸大的炎症反应,但应监测患者过敏反应的迹象。
恶心、呕吐和食欲不振是米伐木肽非常常见的不良反应。当米伐木肽与高剂量、多药化疗联合使用时,胃肠道毒性可能加剧,并与肠外营养的使用增加有关。
总之,米伐木肽是一种有效的治疗非转移性骨肉瘤的药物,但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多种因素,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免费咨询电话
400-001-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