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多福韦(Cidofovir),又名昔多呋韦、西多福韦二水合物或无水西多福韦,是一种广谱抗病毒核苷酸类似物,最早由Gilead Sciences开发,商品名Vistide®,临床主要用于治疗艾滋病相关巨细胞病毒(CMV)视网膜炎。该化合物CAS编号为113852-37-2,分子式C₈H₁₄N₃O₆P,分子量279.19,呈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纯度普遍达98%–99%,符合医药级科研用途标准。根据知识库信息,目前中国大陆有多家具备资质的生物科技与医药原料企业稳定供应该化合物,主要面向科研机构、高校实验室及新药研发单位,不向终端患者直接销售成品制剂。
国内具备合规资质、可提供现货西多福韦原料的企业集中于上海、武汉与广州三地,均已完成营业执照与法人身份备案,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质量控制体系完备,发货前常规开展NMR、LCMS或元素分析检测。
位于张江路,成立于2008年,前身为瀚香香料有限公司,2012年转型专注医药中间体与信号通路抑制剂研发。该公司提供克级包装(铝箔袋),纯度98%,产地国产,报价约720美元/克(按当前汇率1 USD ≈ 7.2 CNY折算),支持毫克至千克级定制合成,但明确声明产品仅限实验室研究使用,不用于人体给药。
二者均注册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依托华中农业大学研发资源,具备分子砌块设计与高纯度分装能力。英诺医药标注IC₅₀数据:对HCMV Davis株为0.9 μg/mL,AD-169株为1.6 μg/mL,证实其生物活性达标;鼎信通提供100克/铝箔袋规格,售价约3100美元/100克(即31美元/克),支持外贸出口与科研备案采购。
广州旺晟标称纯度99%,医药级,保质期长期,按公斤级询价;天津科洛医药提供10克与100克两种规格,100克报价约5280美元(即52.8美元/克),属高端小批量科研供给。所有供应商均强调“不针对患者出售成品药”,符合中国《药品管理法》对未获批原料药的流通界定。
上述企业均未涉及处方药零售行为,采购需提供单位资质证明,签订科研用途承诺书,交易流程受《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相关条款约束。
西多福韦为静脉注射用处方药,临床使用须在具备感染科与肾内科协同监护条件的医疗机构内进行。其活性成分经磷酸化后竞争性抑制病毒DNA聚合酶,但对宿主细胞线粒体DNA聚合酶γ亦具弱抑制性,故存在显著肾毒性与骨髓抑制风险。
给药前48小时及每次输注后72小时内必须检测血清肌酐、尿蛋白与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若肌酐升高≥0.3 mg/dL或较基线增长≥50%,应立即停药并启动水化支持。推荐联合丙磺舒以减少近曲小管摄取,降低肾小管坏死概率。
市售原料药未经无菌处理、无辅料配比、无pH调节与渗透压校准,不具备注射剂安全性。口服生物利用度低于5%,且胃肠降解严重,无法达到有效血药浓度。任何非专业医疗场景下的尝试均可能导致急性肾损伤或代谢性酸中毒。
动物实验显示其具胚胎毒性与致畸性,FDA妊娠分级为C级,尚无人类安全性数据。育龄期患者用药期间及停药后至少6周须采取高效避孕措施。哺乳期妇女应暂停哺乳,因药物原型可经乳汁排泄。
所有已知供应商均不提供临床用药指导,实际治疗方案须严格遵循《国家抗微生物治疗指南》及主治医师评估结果执行。
免费咨询电话
400-001-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