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帕博西尼(Palbociclib),也称哌柏西利,是一种用于治疗激素受体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阴性的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的药物。帕博西尼通过抑制细胞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4/6(CDK4/6)来阻止肿瘤细胞的增殖。本文将详细介绍帕博西尼的用药方法和注意事项,帮助患者更好地了解和使用这一药物。
帕博西尼的推荐剂量为125毫克,每天一次,连续服用21天,之后停药7天,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治疗应持续进行,除非患者不再有临床获益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当与帕博西尼联用时,芳香化酶抑制剂的具体使用方法请参见批准的说明书中的剂量方案。
帕博西尼应口服给药,最好随餐服用,以确保药物暴露量的一致性。胶囊应整粒吞服,不得咀嚼、压碎或打开胶囊。如果胶囊出现破损、裂纹或其他不完整的情况,则不得服用。应鼓励患者在每天大约相同的时间服药。如果患者呕吐或漏服,当天不得补服,应照常进行下次服药。
患者在服用帕博西利时不应服用CYP3A抑制剂或诱导剂。帕博西利主要由CYP3A和磺基转移酶SULT2A1代谢。在体内,帕博西利是CYP3A的底物。因此,避免与葡萄柚或葡萄柚汁同服,因为它们会显著增加帕博西利的血药浓度,从而增加不良反应的风险。
在开始帕博西尼治疗前和每个周期开始时,以及前两个周期的第15天,应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对于出现3级或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应根据临床指示调整剂量或暂停用药。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感染、白细胞减少症、疲乏、恶心、口腔炎、贫血、腹泻、脱发和血小板减少症。
对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目前缺乏足够的数据支持帕博西尼的安全性。动物研究显示,帕博西利具有生殖毒性。因此,不建议孕妇和未采取避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使用帕博西利。接受帕博西尼治疗的患者不应哺乳。对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或其男性配偶,应在治疗期间以及完成治疗后分别至少3周(女性)或14周(男性)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
帕博西尼在国内上市,并已被纳入医保范畴,符合报销条件的患者可以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报销。老挝卢修斯生产的仿制药版本,100毫克21粒的规格售价约为47美元,125毫克21粒的规格售价约为55美元。患者在选择药品时,应结合自身经济状况和医疗需求,咨询专业医生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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