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曲贝替定(YONDELIS)是一种用于治疗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脂肪肉瘤和平滑肌肉瘤的化疗药物,适用于先前接受过含蒽环类药物治疗的患者。本文将详细介绍曲贝替定的用法用量、副作用和注意事项。
曲贝替定的标准推荐剂量为 1.5 mg/m²,每 21 天通过中心静脉输注一次,每次输注时间为 24 小时,直至病情恶化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对于中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胆红素水平高于正常值上限的 1.5 至 3 倍,谷草转氨酶或谷丙转氨酶低于正常值上限的 8 倍),推荐剂量为 0.9 mg/m²。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胆红素水平高于正常值上限的 3 倍,且谷草转氨酶和谷丙转氨酶高于正常值上限的 8 倍)禁用曲贝替定。
每次服用曲贝替定前 30 分钟,静脉注射地塞米松 20 mg,以减少输注相关反应和其他不良反应的发生。此外,应确保患者在接受治疗前已充分水化,以降低肾脏和心血管系统的负担。
在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永久停用曲贝替定:
1. 需要延迟给药超过 3 周的持续不良反应。
2. 肝功能正常的患者服用 1.0 mg/m² 的曲贝替定后,或原有中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服用 0.3 mg/m² 的曲贝替定后,出现需要减量的不良反应。
3. 严重肝功能障碍:肝功能基线正常的患者,胆红素为正常值上限的 2 倍,谷草转氨酶或谷丙转氨酶为正常值上限的 3 倍,碱性磷酸酶低于前一治疗周期正常值上限的 2 倍。
4. 加重原有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的肝功能异常。
5. 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
6. 横纹肌溶解症。
7. 提示心肌病的 3 级或 4 级心脏不良事件(AE),或射血分数降至正常值下限以下的受试者。
曲贝替定可能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性败血症,这是一种严重的并发症。因此,在每次给药前和整个治疗周期内,应定期监测中性粒细胞计数。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减少剂量。
曲贝替定的使用可能引起肝毒性,包括肝功能衰竭。在每次给药前,应评估肝功能指标,如丙氨酸转氨酶(ALT)、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和胆红素水平。如果出现肝功能异常,应根据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调整剂量或停药。
曲贝替定可能引起心肌病,表现为心力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射血分数下降、舒张功能障碍或右心室功能障碍。在开始治疗前,应通过超声心动图(ECHO)或多导采集(MUGA)扫描评估射血分数,之后每隔 2 至 3 个月评估一次,直至停药。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可能需要停用曲贝替定。
曲贝替定与强 CYP3A 抑制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等)联合使用时,会增加曲贝替定的全身暴露量,应避免同时使用。如果必须使用短期(少于 14 天)强 CYP3A 抑制剂,应在输注曲贝替定一周后使用,并在下次输注曲贝替定前一天停用该抑制剂。同样,曲贝替定与强 CYP3A 诱导剂(如利福平、苯巴比妥、圣约翰草等)联合使用时,会减少曲贝替定的全身暴露量,也应避免同时使用。
根据曲贝替定的作用机制,孕妇服用该药物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建议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服用曲贝替定后至少 2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同样,建议有生育能力女性伴侣的男性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服用曲贝替定后至少 5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在治疗期间,患者应保持良好的营养状态,适当休息,避免过度劳累。同时,应注意个人卫生,避免感染。如果出现任何不适或疑似不良反应,应及时联系医生。
曲贝替定是一种高效但具有一定风险的抗癌药物,正确使用和严格监测是保证治疗效果和患者安全的关键。希望本文能为患者和医务人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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