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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19
尼达尼布(OFEV)是一种用于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IPF)、伴有进行性表型的慢性纤维化间质性肺疾病(ILDs)以及系统性硬化症相关间质性肺疾病(SSc-ILD)的药物。本文将详细介绍尼达尼布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以及使用该药物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尼达尼布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适应症
尼达尼布(OFEV)主要用于以下几种疾病的治疗:
- 特发性肺纤维化(IPF):适用于成人的特发性肺纤维化治疗。
- 伴有进行性表型的慢性纤维化间质性肺疾病(ILDs):适用于进行性表型的成人慢性纤维化间质性肺疾病的治疗。
- 系统性硬化症相关间质性肺疾病(SSc-ILD):研究表明,尼达尼布可减缓患有系统性硬化症相关间质性肺病的成年患者肺功能下降的速度。
尼达尼布通过抑制多种受体酪氨酸激酶的活性,从而减缓肺纤维化进程,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
用法用量
尼达尼布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50毫克,每日两次,两次服药间隔约12小时。具体的用法用量如下:
- 常规剂量:成年患者的标准剂量为每次150毫克,每日两次,需与食物同服。
- 剂量调整:如出现不良反应,可根据患者耐受性调整剂量至100毫克,每日两次。必要时可重新调整至150毫克,每日两次。
- 漏服处理:如漏服一个剂量的药物,应在下一计划服药时间继续服用推荐剂量的药物,不应补服漏服的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300毫克。
治疗开始前及给药过程中需定期检查肝功能,一旦出现肝功能异常,应降低剂量或停药。尼达尼布应与食物同服,用水送服整粒胶囊,不得咀嚼或碾碎服用。
用药注意事项
肝功能监测
在使用尼达尼布治疗期间,患者需要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具体的监测频率如下:
- 治疗前:在开始使用尼达尼布治疗之前,应进行肝功能检查。
- 治疗初期:在治疗的前三个月内,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天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和胆红素)。
- 后续监测:之后根据临床指征进行定期肝功能检查。
如果患者报告了可能表明肝损伤的症状,包括疲劳、厌食、右上腹部不适、尿黑或黄疸,应立即进行肝脏检查。肝酶升高可能需要调整尼达尼布剂量或中断用药。
不良反应管理
尼达尼布的常见不良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腹痛、食欲减退、体重下降和肝酶升高。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 腹泻:首次出现腹泻症状时,使用止泻药物(如洛哌丁胺)进行治疗。如果腹泻持续,考虑减少用药剂量或中断治疗。
- 恶心和呕吐:对于经过适当支持治疗(包括抗呕吐治疗)后仍持续出现恶心或呕吐症状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剂量或中断治疗。
- 肝酶升高:当AST/ALT>3至<5倍正常值上限(ULN),无严重肝损伤迹象时,中断治疗或降至100毫克剂量;一旦肝功能恢复正常,可以重新引入100毫克剂量,随后可以增加至150毫克剂量。当AST/ALT>5倍ULN或>3倍ULN,伴有严重肝损伤的体征/症状时,应停药。
患者在使用尼达尼布期间应密切关注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特殊人群用药
尼达尼布在不同人群中的使用需特别注意:
- 肝功能受损患者:轻度肝功能受损(Child-Pugh A)的患者,推荐剂量为每次100毫克,每日两次,与食物同服。中度或重度肝功能受损患者不推荐使用尼达尼布。
- 儿童患者:尚未在临床试验中研究尼达尼布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老年患者(≥65岁):与年龄小于65岁的患者相比,未观察到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总体差异。
尼达尼布的使用需在具有诊断和治疗IPF经验的医师指导下进行,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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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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