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博西尼是一种重要的抗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2(HER2)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该药物由瑞士诺华研发,通过抑制细胞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 4 和 6(CDK4/6)的活性,阻断肿瘤细胞的生长和增殖。本文将详细介绍瑞博西尼的用法用量与注意事项。
瑞博西尼的推荐剂量为 600mg(3 片 200mg 薄膜包衣片),每日一次给药,连续服药 21 天,之后停药 7 天,28 天为一个完整的治疗周期。患者应持续治疗,直到从治疗中获得临床获益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
瑞博西尼应在每天同一时间服用,最好在餐后服用,以提高吸收率。如果患者错过了一次剂量,应尽快补服,但如果距离下次服药时间不足 12 小时,则应跳过漏服的剂量,按常规时间服用下一剂。切勿为了弥补漏服而加倍剂量。
在治疗过程中,如果患者出现严重的副作用,医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剂量。常见的剂量调整包括减量至 400mg 或 200mg。对于某些特定的不良反应,如 QT 间期延长,可能需要暂停治疗,待症状缓解后再恢复较低剂量。
在临床研究中,瑞博西尼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 9.3% 和 3.5% 的患者发生至少一次 QT 间期延长事件。瑞博西尼治疗组中有 2.9% 的患者因心电图 QT 间期延长和晕厥而中断给药或调整剂量。因此,医生应定期监测患者的 QT 间期,并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
瑞博西尼可能导致肝功能异常,包括转氨酶升高。治疗前应评估患者的肝功能,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肝功能指标。如果出现肝功能异常,医生可能会调整剂量或暂停治疗,直至肝功能恢复正常。
瑞博西尼可能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其他血液学毒性。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特别是中性粒细胞计数。如果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医生可能会调整剂量或暂停治疗,直至计数恢复正常。
瑞博西尼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因此建议孕妇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告知孕妇对胎儿的潜在风险。由于瑞博西尼可能通过母乳传递并导致婴儿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服用瑞博西尼期间以及最后一次服用后至少 3 周内不要母乳喂养。
瑞博西尼在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因此不推荐用于儿童。对于老年患者,目前没有观察到瑞博西尼在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在安全性或有效性上的总体差异,但仍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瑞博西尼与其他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特别是那些影响 CYP3A4 酶的药物。因此,在使用瑞博西尼期间,患者应告知医生所有正在使用的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和草药补充剂,以便医生评估是否存在潜在的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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