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乐沙福(Plerixafor)是一种用于非霍奇金淋巴瘤(NHL)和多发性骨髓瘤(MM)患者造血干细胞动员的药物。它通过拮抗趋化因子CXC受体4发挥作用,帮助提高干细胞的释放,从而促进干细胞的采集。以下是普乐沙福的使用指南,帮助患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这种药物。
在使用普乐沙福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以确保安全和有效性。首先,应检查药瓶是否有颗粒物质或变色现象,如果有任何异常,不得使用。其次,患者应在普乐沙福首次给药前一周内称量体重,以准确计算给药剂量。普乐沙福的推荐剂量根据体重确定:
每瓶普乐沙福含有1.2mL溶液,浓度为20mg/mL。最大每日剂量不得超过40mg。在临床研究中,最高剂量是根据患者理想体重的175%计算的。理想体重的计算公式如下:
患者应在接受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每天1次、共4天的治疗后开始普乐沙福治疗。每次采集前11小时进行普乐沙福给药,最多连续给药4天。普乐沙福通常采用皮下注射的方式给药。在首次给药前,应确保患者已经接受了连续4天的G-CSF治疗,剂量为10μg/kg,每天上午给药。
在给药期间和给药后至少30分钟内,应密切观察患者是否出现过敏反应的迹象和症状,直到每次给药结束后达到临床稳定。普乐沙福可能引起的严重过敏反应包括速发型过敏反应,伴有临床显著的低血压和休克。仅在有可立即治疗过敏反应和其他超敏反应的人员和治疗手段的条件下进行普乐沙福给药。在临床研究中,少于1%的患者在给药后30分钟内出现轻度或中度过敏反应。
普乐沙福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中的使用数据不足。育龄女性在使用普乐沙福前应进行妊娠检测,并在用药期间至最后一剂给药后一周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如果妊娠期间使用该药品,或者患者在使用该药品期间发生妊娠,应充分告知患者对胎儿的潜在危害。哺乳期妇女在接受普乐沙福用药期间至最后一剂给药后一周,不建议哺乳,以避免对哺乳期婴儿的潜在严重不良反应。
尚未在对照临床研究中确立儿童患者使用普乐沙福的安全性和疗效。对于老年人,普乐沙福主要通过肾脏排泄,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不需要剂量调整。然而,由于肾功能减弱的发生率随年龄增加而增高,应谨慎选择老年患者的给药剂量。推荐CLCR≤50mL/min的老年患者进行剂量调整。
根据体外数据,普乐沙福不是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的底物、抑制剂或诱导剂。普乐沙福不可能发生涉及细胞色素P450的体内药物-药物相互作用。在临床相似浓度下,在体外研究中普乐沙福不是P-糖蛋白的底物或抑制剂。因此,普乐沙福与大多数药物的相互作用风险较低。
普乐沙福应保存在30℃以下的环境中,有效期为36个月。在使用前,应仔细检查药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避免使用过期或损坏的药品。
普乐沙福由法国赛诺菲公司生产,原研药的规格为24mg/1.2mL,价格约为1802美元一盒。印度海得隆公司生产的普乐沙福仿制药规格相同,价格约为303美元一盒。患者可以通过医院、药房购买该药,如遇药物紧缺,可通过正规的医疗服务机构进行购买。注意甄别药品真伪,避免购买假药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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