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乐沙福(Plerixafor)Mozobil 是一种用于非霍奇金淋巴瘤(NHL)和多发性骨髓瘤(MM)患者造血干细胞动员的药物。通过与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联用,普乐沙福能够有效地动员造血干细胞(HSC)进入外周血,以便于完成 HSC 采集与自体移植。
普乐沙福与 G-CSF 联合使用,适用于非霍奇金淋巴瘤(NHL)患者动员造血干细胞(HSC)进入外周血。这种联合治疗有助于提高 HSC 的数量,从而增加成功采集的可能性。通过增加 HSC 的数量,患者可以获得更有效的自体移植治疗,提高治愈率和生存质量。
普乐沙福同样适用于多发性骨髓瘤(MM)患者,用于动员 HSC 进入外周血。多发性骨髓瘤是一种浆细胞恶性肿瘤,患者通常需要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普乐沙福与 G-CSF 的联合使用可以显著提高 HSC 的动员效率,从而提高移植成功率。
普乐沙福的适应症明确,针对特定类型的血液系统恶性肿瘤,通过有效的 HSC 动员,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选择。
在患者接受 G-CSF 每天一次、共给药 4 天后,开始普乐沙福治疗。G-CSF 的剂量为 10 μg/kg,每天上午给药。普乐沙福的给药应在每次采集前 11 小时进行,最多连续给药 4 天。在首次给药前 1 周内称量患者的体重,用于计算普乐沙福的给药剂量。
普乐沙福的剂量根据患者的实际体重计算:
- 患者体重 ≤ 83 kg 时,固定剂量 20 mg 或按体重 0.24 mg/kg 给药。
- 患者体重 > 83 kg 时,按体重 0.24 mg/kg 计算给药剂量。
每瓶含有 1.2 mL 溶液,浓度为 20 mg/mL,根据如下公式计算患者给药体积:0.012 × 患者实际体重 (kg) = 给药体积 (mL)。普乐沙福的最大日剂量不得超过 40 mg。
普乐沙福通过皮下注射给药。在给药前应检查药瓶是否有颗粒物质和变色,如有异常不得使用。每次给药前应确认患者的体重,并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给药剂量。给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特别是在首次给药后的 30 分钟内,以防止过敏反应的发生。
普乐沙福的用法用量需严格按照医嘱执行,确保患者获得最佳治疗效果。
在接受普乐沙福治疗的患者中,可能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包括速发型过敏反应。这些反应可能伴有临床显著的低血压和休克。因此,在给药期间和给药后至少 30 分钟内,应观察患者是否出现过敏反应的迹象和症状。只有在有可立即治疗过敏反应的人员和设备的条件下,才能进行普乐沙福的给药。
普乐沙福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中的安全性尚未充分研究。育龄女性在使用普乐沙福前应进行妊娠检测,并在治疗期间至最后一剂给药后一周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如果在治疗期间发生妊娠,应充分告知患者对胎儿的潜在危害。在接受普乐沙福治疗期间至最后一剂给药后一周,不建议哺乳。
老年人由于肾功能减弱的发生率较高,应谨慎选择给药剂量。推荐 CLCR ≤ 50 mL/min 的老年患者进行剂量调整。
根据体外数据,普乐沙福不是细胞色素 P450 同工酶的底物、抑制剂或诱导剂。因此,普乐沙福不太可能发生涉及细胞色素 P450 的体内药物-药物相互作用。在临床相似浓度下,普乐沙福也不是 P-糖蛋白的底物或抑制剂。
普乐沙福的用药注意事项涵盖了过敏反应、特殊人群用药和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确保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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