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达尼布(OFEV)是一种用于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IPF)和其他肺部疾病的药物。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剂量对于药物的疗效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尼达尼布的使用指南,帮助患者更好地了解如何正确使用该药物。
尼达尼布的推荐剂量为150毫克,每天两次,每次间隔约12小时。医生可能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耐受性调整剂量。如果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医生可能会降低剂量或暂时停药。尼达尼布的起始剂量通常为100毫克,每天两次,然后根据患者的耐受性和疗效逐渐增加到150毫克,每天两次。
尼达尼布应与食物和满满一杯水一起服用。胶囊应整个吞下,不要压碎、咀嚼、打碎或打开胶囊。这样可以保证药物的有效成分被完整地吸收。如果患者错过了一次剂量,应在记起时立即服用,但如果接近下一次服药时间,则跳过漏服的剂量,继续按正常时间表服用。不要为了弥补漏服的剂量而双倍服用。
尼达尼布应储存在20°C至25°C(68°F至77°F)的温度下,允许偏差为15°C至30°C(59°F至86°F)。避免将药物暴露在极端高温或低温环境中,冷冻可能导致药物的结构和药效发生变化,影响其治疗效果。选择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存放尼达尼布,防止药物受潮。尼达尼布应远离阳光直射,光照可能会对药物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可以选择一个避光的地方存放药物,或使用不透明的容器保护药物免受光的影响。
中度或重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不建议使用尼达尼布治疗。轻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可以减少尼达尼布的使用剂量后进行治疗。在使用尼达尼布的临床治疗数据中观察到了药物性肝损伤(DILI)的病例。因此,在开始使用尼达尼布治疗之前,应在治疗前三个月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天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和胆红素),之后定期进行或根据临床指征进行肝功能检查。如果患者报告了可能表明肝损伤的症状,包括疲劳、厌食、右上腹部不适、尿黑或黄疸,应立即进行肝脏检查,肝酶升高可能需要调整尼达尼布剂量或中断用药。
尼达尼布最常见的胃肠道症状是腹泻,大多数患者出现轻度至中度腹泻,发生在治疗的前3个月内。出现腹泻的患者可能需要调整用药剂量或中断治疗。在首次出现腹泻症状时,使用止泻药物(如洛哌丁胺)进行治疗。如果腹泻持续,则考虑减少用药剂量或中断治疗。对于经过适当支持治疗(包括抗呕吐治疗)后仍持续出现恶心或呕吐症状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剂量或中断治疗。恢复用药时,可以以全剂量(150毫克,每日两次)恢复,也可以降低剂量(100毫克,每日两次),随后增加至全剂量。如果严重腹泻、恶心或呕吐持续存在,停止使用尼达尼布治疗。
患者在使用尼达尼布期间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以监测血细胞计数和肝功能指标。如果出现任何不适或异常症状,应及时联系医生。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尼达尼布,因为它可能对胎儿或婴儿造成伤害。此外,患者在使用尼达尼布期间应避免饮酒,因为酒精可能加重肝脏负担,增加肝损伤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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