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射用紫杉醇是一种高效抗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多种恶性肿瘤,特别是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和胰腺癌。本文将详细介绍该药物的医保价格、适应症、用法用量、副作用和注意事项。
注射用紫杉醇目前未进入中国医保,市面上也没有仿制药。该药品在美国的价格大约为 664美元一盒。在中国,虽然价格可能会有所波动,但总体上较为昂贵。
注射用紫杉醇的适应症主要包括:
注射用紫杉醇已成为全球恶性疾病治疗的重要选择,其疗效得到了广泛认可。
注射用紫杉醇的用法用量根据不同的适应症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在转移性乳腺癌联合化疗失败或辅助化疗结束后 6个月内复发时,推荐方案为 260mg/m² 静脉输注 30分钟,每 3周一次。
推荐剂量为 100mg/m²,在每 21天周期的第 1、8、15天静脉输注 30分钟。卡铂需在每个周期第 1天注射用紫杉醇输注后立即使用。
推荐剂量为 125mg/m²,在每 21天周期的第 1、8、15天静脉输注 30分钟。吉西他滨需在每个周期第 1、8、15天注射用紫杉醇输注后立即使用。
治疗期间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身体状况,特别是在输注过程中和输注后的几天内,以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任何不良反应。
注射用紫杉醇可能导致严重的骨髓抑制,主要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使用期间需通过频繁全血细胞计数监测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水平。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00/mm³的患者禁用。治疗中若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500/mm³持续≥7天),需减量或暂停治疗。
感觉神经病变与剂量和疗程相关。乳腺癌患者出现≥3级神经病变需暂停至恢复至 1-2级后减量;肺癌及胰腺癌患者需恢复至≤1级后调整剂量。
严重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患者禁用,对其他紫杉类药物过敏者需谨慎使用。对曾发生注射用紫杉醇严重超敏反应的患者应考虑预处理。
总胆红素>5×ULN或 AST>10×ULN的患者禁用,胰腺癌患者总胆红素>1.5×ULN需调整剂量。肝功能不全患者需密切监测骨髓抑制毒性。
孕妇禁用注射用紫杉醇,可能导致胎儿损伤。育龄女性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后至少 6个月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哺乳期女性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后 2周内不建议哺乳。
通过合理使用和严密监测,注射用紫杉醇能够有效治疗多种恶性肿瘤,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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