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格替尼(brigatinib)是一种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靶向药物。它通过抑制ALK(间变性淋巴瘤激酶)突变来阻止癌细胞的生长和扩散。然而,像所有药物一样,布格替尼也有可能引发一系列副作用。了解这些副作用及其应对措施,对于患者的治疗安全至关重要。
布格替尼的常见副作用包括:视觉问题、恶心、腹泻、疲劳、咳嗽和高血压。这些副作用通常在治疗初期出现,随着身体逐渐适应药物,大多数患者会有所缓解。
较少见但严重的副作用可能包括:间质性肺病(ILD)/非感染性肺炎、心律失常、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胰酶升高、肝毒性和高血糖症。这些副作用可能会对患者的生命构成威胁,因此必须密切关注并及时处理。
对于间质性肺病(ILD)/非感染性肺炎,患者应监测新的呼吸道症状或恶化的呼吸道症状(如呼吸困难、咳嗽等),尤其是在开始布格替尼治疗的第一周。出现这些症状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并及时就医评估。
心律失常的患者应定期监测心率和血压,特别是在布格替尼治疗期间。如果出现症状性心动过缓,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并评估已知可引起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
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的患者应报告任何原因不明的肌肉疼痛、压痛或无力。在布格替尼治疗期间应监测 CPK 水平,如发生 3 级或 4 级 CPK 升高伴 2 级或以上肌肉疼痛或无力,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
胰酶升高的患者应监测脂肪酶和淀粉酶。如发生 3 级或 4 级胰酶升高,应暂停布格替尼治疗,待症状缓解后再恢复治疗。
肝毒性的患者应监测 AST、ALT 和总胆红素,特别是治疗的前 3 个月内。如发生 3 级或 4 级肝酶升高伴胆红素 ≤2×ULN,应暂停布格替尼治疗,待症状缓解后再恢复治疗。
高血糖症的患者在开始使用布格替尼前应评估空腹血清葡萄糖,此后定期监测。根据需要开始或优化降糖药物治疗,如果通过最佳医疗管理仍无法充分控制高血糖,应暂停服用布格替尼。
布格替尼与强效或中效 CYP3A 抑制剂合并用药会增加布格替尼的血浆浓度,从而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应避免布格替尼与强效或中效 CYP3A 抑制剂合并用药。如果无法避免同时给予强效或中效 CYP3A 抑制剂,则应按照建议调整剂量。
布格替尼与强效或中效 CYP3A 诱导剂合并用药会降低布格替尼的血浆浓度,从而可能降低布格替尼的疗效。应避免布格替尼与强效或中效 CYP3A 诱导剂合并用药。如果无法避免与 CYP3A 中效诱导剂合并用药,则应根据建议调整剂量。
对于孕妇,布格替尼可能会对胎儿造成危害。应告知育龄期女性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并建议在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至少 4 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非激素避孕措施。
对于哺乳期女性,应建议在布格替尼治疗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给药后 1 周内不要进行母乳喂养。
对于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科患者使用布格替尼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因此不推荐在儿童中使用。
对于老年患者,在 ≥65 岁患者和年轻患者之间未观察到安全性或有效性的总体差异,但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使用。
布格替尼应储存在原包装中,温度不超过 30°C,避免将药物暴露在极端高温或低温环境中。应选择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存放布格替尼,防止药物受潮。避免在潮湿和干燥的环境中切换,保持产品的质量。
布格替尼应远离阳光直射,光照可能会对药物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可以选择一个避光的地方存放药物,或使用不透明的容器保护药物免受光的影响。
布格替尼的有效期为 24 个月。患者在使用布格替尼时,应严格遵循医嘱,注意用法用量,避免与其他可能产生相互作用的药物同服。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肺部状况,防范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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