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尼达尼布(OFEV)是一种用于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IPF)、系统性硬化症相关间质性肺疾病(SSc-ILD)以及具有进行性表型的慢性纤维化性间质性肺疾病(PF-ILD)的药物。尼达尼布通过抑制纤维化进程,显著减缓患者肺功能下降的速度,从而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本文将详细介绍尼达尼布的适应症、作用与功效、用法用量、副作用以及注意事项。
尼达尼布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尼达尼布通过靶向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VEGFR)、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受体(PDGFR)和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受体(FGFR),抑制纤维化进程,从而减缓肺功能的下降速度。研究表明,尼达尼布能够显著降低特发性肺纤维化患者的用力肺活量(FVC)年下降率,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此外,尼达尼布在欧洲还被批准联合多西他赛用于治疗一线化疗后局部转移或局部复发的晚期腺癌类型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但这一适应症尚未在中国获批。
尼达尼布的推荐剂量为每次150 mg,每日两次,给药间隔大约为12小时。患者应与食物同服,用水送服整粒胶囊,不得咀嚼或碾碎服用。如果漏服了一个剂量的药物,应在下一计划服药时间继续服用推荐剂量的药物,不应补服漏服的剂量。不应超过推荐的每日最大剂量300 mg。
对于轻度肝功能受损(Child-Pugh A)的患者,推荐剂量为每次100 mg,每日两次,与食物同服。中度或重度肝功能受损患者不推荐使用尼达尼布。如出现不良反应,可根据患者耐受性调整剂量至100 mg,每日两次,必要时可重新调整至150 mg,每日两次。如患者无法耐受100 mg,每日两次的剂量,则需停药。
在使用尼达尼布治疗前,患者需进行肝功能检查,包括天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和胆红素。治疗开始后的前三个月,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之后根据临床指征进行肝功能检查。如果患者报告了可能表明肝损伤的症状,如疲劳、厌食、右上腹部不适、尿黑或黄疸,应立即进行肝脏检查。肝酶升高可能需要调整尼达尼布剂量或中断用药。
尼达尼布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胃肠道相关副作用,如腹泻(76%)、恶心(31%)、呕吐(23%)、腹痛(10%)和食欲下降(10%)、体重下降、肝酶升高等。对于出现这些不良反应的患者,应根据患者耐受性调整剂量或暂时中断给药,直至特定不良反应缓解至允许继续治疗的水平。必要时,可采用完整剂量(每次150 mg,每日两次)或降低的剂量(每次100 mg,每日两次)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孕妇使用尼达尼布时可导致胎儿损伤,因此要告知孕妇尼达尼布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建议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在接受尼达尼布治疗时避免怀孕,并在治疗开始时、治疗期间和使用最后一剂尼达尼布后至少3个月内使用高效避孕药。心血管风险较高的患者(包括已知的冠状动脉疾病)在使用尼达尼布时要谨慎,对于出现急性心肌缺血迹象或症状的患者,应考虑中断治疗。
尼达尼布与波生坦合用不会改变尼坦替尼的药代动力学,因此通常无需调整剂量。尼达尼布可能会增加出血风险,因此只有在预期益处超过潜在风险的情况下,才在已知出血风险的患者中使用尼达尼布。
尼达尼布是一种有效的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系统性硬化症相关间质性肺疾病以及具有进行性表型的慢性纤维化性间质性肺疾病的药物。通过正确的使用和管理,患者可以显著受益于尼达尼布的治疗效果,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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