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伏立康唑是一种广谱的三唑类抗真菌药,用于治疗多种严重的真菌感染。正确使用伏立康唑不仅有助于有效控制病情,还能减少不必要的副作用。以下是伏立康唑的具体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伏立康唑的口服给药方式根据患者的体重有所不同。对于体重≥40kg的患者,初始负荷剂量为每12小时一次,每次400mg,维持剂量为每12小时一次,每次200mg。对于体重<40kg的患者,初始负荷剂量为每12小时一次,每次200mg,维持剂量为每12小时一次,每次100mg。
静脉滴注的给药方式同样分为负荷剂量和维持剂量。负荷剂量为每12小时一次,每次6mg/kg;维持剂量则根据不同类型的感染有所区别。对于念珠菌感染,维持剂量为每12小时一次,每次3mg/kg;对于曲霉、赛多孢菌和镰孢霉感染,维持剂量为每12小时一次,每次4mg/kg。静脉滴注和口服给药可以互换,且静脉滴注和口服给药可以进行序贯疗法,此时口服给药无需给予负荷剂量,因为前静脉滴注已经使伏立康唑血药浓度达到稳态。
伏立康唑在2岁以下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因此仅适用于年龄≥2岁的儿童患者。观察到儿童患者中肝酶升高的频率更高,因此需要定期监测肝功能。对于吸收不良和体重特别低的2岁至<12岁儿童患者,建议静脉应用伏立康唑。此外,儿童患者中光毒性反应的频率更高,必须采取严格的光保护措施,避免阳光直射,特别是出现光老化损伤的儿童,应避免阳光照射并进行皮肤病学随访。
患者在接受伏立康唑治疗时必须仔细监测肝毒性。临床监测应包括在开始伏立康唑治疗时进行肝功能实验室检查,特别是在第一个月内至少每周检查一次。治疗时间应尽可能短,但如果治疗继续,肝功能检查频率可以降为每月一次。如果肝功能检查发现指标显著升高,应停用伏立康唑,除非医生评估患者的效益-风险后认为应继续用药。
伏立康唑与QTc间期延长有关,已有报道极少数使用伏立康唑的患者发生了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这些患者通常伴有心律失常的危险因素,如曾经接受过具有心脏毒性的化疗药物、心肌病、低钾血症或同时使用其他可能诱发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因此,在伴有心律失常危险因素的患者中需慎用伏立康唑。在使用伏立康唑治疗前或治疗期间应当监测血电解质,如存在低钾血症、低镁血症和低钙血症等电解质紊乱,则应纠正。
疗程超过28天时,伏立康唑对视觉功能的影响尚不清楚。有报道应用伏立康唑时发生视觉不良反应,包括视物模糊、视神经炎和视神经乳头水肿。如果连续治疗超过28天,需监测视觉功能,包括视敏度、视野以及色觉。此外,有报道重症患者应用伏立康唑时可能发生急性肾衰竭,因此在接受伏立康唑治疗的患者中需要监测肾功能,包括实验室检查,特别是血肌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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