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奈利酮是一种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患者的慢性肾病的药物。它通过阻断盐皮质激素受体(MR)来减少炎症和纤维化,从而保护肾脏功能。本文将详细介绍非奈利酮的用法用量、用药注意事项等内容。
非奈利酮主要用于治疗成年2型糖尿病(T2D)患者的慢性肾病,特别是在存在心脏疾病风险的情况下。推荐的起始剂量根据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来确定:
在使用非奈利酮之前,需要测量血清钾水平和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如果血清钾 > 5.0 mEq/L,则不应开始治疗。如果血清钾在 4.8 至 5.0 mEq/L 之间,可根据临床判断和血清钾水平考虑开始治疗,并在 4 周内进行额外的血清钾检测。
在调整剂量后 4 周和整个治疗过程中,应定期监测血清钾水平。如果血清钾 > 5.5 mEq/L,则应暂停治疗。根据血清钾水平,可以重新开始治疗,剂量为 10 mg,每日一次。
对于无法吞服整片片剂的患者,可以在使用前将非奈利酮碾碎并与水或软食(如苹果酱)混合,然后口服。目标日剂量为 20 mg。
非奈利酮不应与以下药物联合使用:
当与以下药物联合使用时,应谨慎并监测血清钾:
高钾血症是非奈利酮治疗中常见的不良反应之一。一些患者发生高钾血症的风险较高,包括低 eGFR 水平、高血清钾水平以及既往发生过高钾血症的患者。对于这些患者,应考虑更频繁的监测。
如果血清钾 > 5.0 mmol/L,则不应开始治疗。如果血清钾在 4.8 至 5.0 mmol/L 之间,则可根据患者情况和血清钾水平考虑开始治疗,并在 4 周内进行额外的血清钾监测。如果血清钾 > 5.5 mmol/L,则应暂停治疗,并遵循当地指南对高钾血症进行管理。
在开始、重新开始非奈利酮治疗或上调剂量后 4 周,应重新监测所有患者的血清钾和 eGFR。之后,根据患者情况和血清钾水平,定期和按需对血清钾进行重新监测。
由于临床数据有限,不建议在 eGFR < 25 mL/min/1.73 m² 的患者中开始非奈利酮治疗。应根据标准临床操作,按需持续监测肾功能。
CYP3A4 中效和弱效抑制剂可能会增加非奈利酮的血药浓度。联合使用红霉素(500 mg,每日 3 次)会导致非奈利酮的 AUC 和 Cmax 分别增加 3.5 倍和 1.9 倍。联合使用维拉帕米(240 mg 控释片,每日一次)会导致非奈利酮的 AUC 和 Cmax 分别增加 2.7 倍和 2.2 倍。建议在这些情况下酌情调整非奈利酮的剂量。
联合使用多种抗高血压药物会增加低血压风险。针对这些患者,建议进行血压监测。
本品处方中含乳糖,患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症的患者不应使用本品。每片含小于 1 mmol(23 mg)的钠,即基本为“无钠”。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应在接受非奈利酮治疗期间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妊娠期尚无妊娠女性使用非奈利酮的数据,动物研究表明存在生殖毒性。如果女性在服用非奈利酮期间怀孕,应告知其胎儿所面临的潜在风险。
尚不清楚非奈利酮或其代谢物是否经人乳汁分泌。动物药代动力学/毒理学数据显示,非奈利酮及其代谢物经乳汁分泌,经该途径暴露于药物的大鼠幼仔出现了不良反应。不能排除本品对新生儿/婴儿的风险。在权衡了哺乳对于婴儿的获益和治疗对于母体的获益后,必须做出停止哺乳或是中止/放弃非奈利酮治疗的决定。
尚未确定本品在 18 岁以下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非奈利酮应储存在 20°C 至 25°C(68°F 至 77°F)下;允许偏离 15°C 至 30°C(59°F 至 86°F)。有效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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